
全運會期間鬧得沸沸揚揚的馬琳、張寧益離婚案前日在北京大興法院開審,馬琳沒有出庭,張寧益在代理人陪同下出庭。馬琳的代理人提出的可供夫妻共同分割的財產只有二人的一處房產,而張寧益的代理人崔律師請求法庭協助調查。法院初步確定12月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。
財產“模糊” 女方提請法院調查馬琳財產
馬琳通過代理人表達:馬琳稱婚后財產只有一套位于大興的洋房可以拿出來分割。這種說法讓在庭的很多人感到吃驚。崔律師表示:“我聽到對方律師這樣說后,馬上問他:‘是不是唯一的?’他說‘是’。”按照法律程序,張寧益方提請法院協助調查馬琳的財產,張寧益方可以提供線索。崔律師透露他們提供的線索有:婚后馬琳在北京單獨買的兩套房產(已經被馬琳賣掉)。另據媒體報道還有兩臺汽車以及奧運會后有地方贈送的房產。崔律師說:“國家培養了他,他拿的獎金是納稅人的錢。那么多錢哪去了?就算是亂花了,他的妻子也該有知情權。他們的行為是對法庭的不誠實!”
馬琳方面為什么會說他只有一套房產可分呢?本報沒有采訪到馬琳方面相關人士。崔律師透露:“法官當庭問馬琳代理人除了一套房外到底有沒有其他財產,代理人說馬琳代言收入歸國家乒乓球隊所有,個人拿不到。至于其他的,‘也許有,我們回去想一想。’”
口徑不一 婚前認識時間相差兩年
馬琳給出了兩條離婚理由:一、兩人2004年經人介紹認識,當年8月便登記結婚,婚姻感情基礎薄弱;二、兩人一個忙于比賽,一個忙于拍戲,聚少離多,且自去年12月起便處于分居狀態,之后一直沒有聯系。基于以上兩點,馬琳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,要求法院判離。
張寧益在法庭上回應說:我們2002年就認識了。記者此前采訪張寧益時,她曾回憶說兩人在2002年3月認識,當時一個朋友帶她去和國乒隊的幾個朋友吃飯,當時有馬琳在。至于是否有人證,張寧益說有。昨日記者采訪崔律師時,崔律師表示何時認識對法官的判斷不構成大的影響,法官決斷的依據是法律認證的結婚證。張寧益對離婚這件事的態度從她的情緒可以看出,在法庭上,張寧益未開口就失聲痛哭,大部分話都是代理人代替回答。事后接受采訪時,張寧益表示:自己依然愛著馬琳,根本就不想離婚。
難忘舊情 “兩條舊皮帶”系著最后的溫情
有媒體報道張寧益在庭上說了這樣一句話:“他(馬琳)前一段時間回家,拿走很多東西,如新買的蘋果筆記本電腦、尚未開封的音響、我戴過的手表等,還拿走了我用過的一條皮帶,他還會還我嗎?”記者詢問崔律師,后者說:“確實說過,但是‘兩條皮帶’。不過這對法官的判斷也不產生影響。”張寧益為什么要在法庭上特意提兩條用過的皮帶呢?是對馬琳的行為失望嗎?張寧益的經紀人表示:“她覺得馬琳拿走她用過的東西,是想留個紀念,對她還有感情。”(記者韋伯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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